
【中國科學報】朱彤院士:修訂空氣中PM2.5濃度標準已箭在弦上
| 來源:中國科學報【字號:大 中 小】
“盡管過去10年間我國空氣質量改善顯著,但仍是全球大氣細顆粒物(PM2.5)濃度水平較高的國家之一。”近日,國務院參事、中國科學院院士、北京大學教授朱彤在2024中關村平行論壇“創新驅動助力綠色發展論壇”上的主旨演講中表示,適時啟動空氣質量標準修訂,加強標準的引領和驅動作用,將有助于持續改善空氣質量與公眾健康。
在會后接受《中國科學報》專訪中,朱彤表示,我國空氣質量標準修訂——尤其是調整PM2.5的濃度標準已“箭在弦上”。

朱彤院士。主辦方供圖
我國首次將PM2.5?的濃度限值納入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體系始于2012年。彼時,我國將PM2.5?的濃度限值設置為年平均濃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24小時平均濃度不高于75微克/立方米,對應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于2016年1月1日開始實行。據了解,該標準是參照世界衛生組織2005年頒布的全球空氣質量指導值最寬松的PM2.5過渡目標-1制定的。
相較而言,歐美等發達國家設置的PM2.5濃度限值更低。2012年以來,美國執行的PM2.5年平均濃度限值的一級標準為12微克/立方米,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為35微克/立方米。2024年美國聯邦環保局(EPA)宣布加嚴PM2.5標準,將其年均濃度"一級"標準由12微克/立方米更新為9微克/立方米。
朱彤指出,全球致死風險因素中,空氣污染(環境顆粒物污染)高居第四位,僅次于高血壓、吸煙等。這意味著,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將會更大程度保護公眾健康。
進入新時期,大氣污染治理已邁入了新階段。一方面,世界衛生組織于2021年修訂并提高了空氣質量指導值;另一方面,“雙碳”目標的設立也為中國的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更嚴的目標和更高的要求。
調整空氣質量標準須科學依據系統評價健康風險和成本效益。朱彤告訴《中國科學報》,從政府決策的角度來看,一個標準的修訂會帶來系統措施和全面的社會影響,必須依據綜合各類因素來研判修訂的必要性。舉例來說,若將我國PM2.5的濃度限值調低為年平均濃度不高于20~25微克/立方米,要評估需要多長過渡時間、對我們健康風險有多大程度的改善、政府需要投入多少成本來實現這一目標等等,這些都需要依靠科學依據和合理分析。
“不過,比較確定的是,實現了這樣的目標以后,它所能帶來的健康效益一定會遠高于我們的投入資源和成本。”朱彤告訴記者,從更積極的層面來說,更嚴格的空氣質量標準也會為那些清潔、高效的綠色產品和產業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這將進一步彰顯我國綠色發展的底線,凝聚打造新質生產力。
“要盡早把中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修訂納入日程,使我們降碳減污的行動更有指導性,并帶來更加優質先進的綠色發展的路徑。”朱彤表示。